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淑玲)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正在徵集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,最近,在朝陽區律師協會和反家暴立法民間倡導工作組舉辦的研討會上,50餘名法律專家及律師提出30條修改意見,建議將性暴力、同性戀間暴力等納入立法。
  中華女子學院黨委書記、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明舜教授指出,反家暴進入立法軌道,其草案強調了經費保障、規定了強制報告制度和具有中國特色的告誡制度等,但是,草案還存在很多不足,“家庭暴力的定義應該擴大,把最重要的身體暴力、精神暴力和性暴力都納入,”李明舜稱,目前草案中尚沒有將性暴力納入,這對反家暴實踐非常不利。
  另外,李明舜指出,反家暴法草案中,最不合理的一條是人身安全保護裁定一定要依附於其他訴訟,“應該讓人身安全保護裁定,作為一個獨立的解決家暴的方法,而不是必須依附訴訟才能執行。”
  專家及律師們將目光還放在了保護家暴兒童方面,提出應對目睹家暴兒童加大保護力度。
  此外,專家及律師們還就同性戀、同居關係間的家暴問題,以及在家暴預防及緊急處置等方面進行了熱議,並逐一對家暴立法草案提出了30條意見建議。  (原標題:專家建議性暴力納入立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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